工地小工算劳动关系吗?
工地小工是指在建筑工地从事简单体力劳动的工人,通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也较低。那么,这些小工算不算劳动关系呢?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28823.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受书面劳动合同的限制,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28823.html
因此,工地小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该向工地小工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的劳动保障责任。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工地小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28823.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因此,用人单位不得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向工地小工支付劳动报酬和承担相应的劳动保障责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28823.html 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28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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