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很多人会有一个疑问:劳动合同需要送到劳动部门吗?
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双方自愿的行为,不需要送到劳动部门进行备案。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备案并报告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交给劳动者,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28061.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备案并报告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这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将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并报告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交给劳动者,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28061.html 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28061.html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大家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