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休4天违反劳动法吗?这是很多人关心的一个问题,特别是在近几年月休制度逐渐普及的情况下。那么,答案是什么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月休制度的具体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4小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此外,还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6天后应当休息1天,但是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工作和休息,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每日工作时间,但是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27292.html
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月休4天并没有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因为在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情况下,每月休息4天并不会导致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同时,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连续工作6天后应当休息1天,但是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工作和休息,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每日工作时间,但是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在保证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情况下,安排月休4天的工作制度。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27292.html
相关法律依据: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27292.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27292.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劳动者连续工作六天后应当休息一天。国家规定的休息日,企业应当安排劳动者休息,不得安排工作。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实行轮休制度。轮休制度应当保证劳动者每隔六天至少有一天休息。企业应当将轮休制度的具体办法在本单位公告,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每日工作时间,但是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27292.html 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27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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