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如何确定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特点是什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如何确定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判断两者的关系的区别主要是以下几点: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等法律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5、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员,其提供劳动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构成用人单位整体行为的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与劳动者本人没有关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以本人的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纯粹是由于自身的过错给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该损害与雇主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被公司辞退保密协议还有效吗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被辞退保密协议还有效。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的保密协议都有效;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就算没有转正,被辞退了,保密协议依然有效。公司是可以跟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的,对试用期的员工也是有约束力的,但是协议的签订内容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员工辞职,可以提前一个月告知用工单位。为完善保密事项,单纯依靠劳动合同的个别条款难以详细约定,企业应当针对特别需要严格限制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离职未到期公司让提前离开是否需要赔偿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员工在离职期间公司是不能直接要求员工提前办离职手续的,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如果未经员工同意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给予补偿的。如果员工同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则不需要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5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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