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权分为哪两种
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一)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二)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担保。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质押权也叫做质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质押后,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一)担保的债权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质押担保的范围进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二)对标的物的效力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1、从物的效力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但是从物没有交付的,对从物无效。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2、对孳息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以孳息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利息和主债权。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三)对质权人的效力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1、质权人的权利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2)收取孳息。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3)转质。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dydb/648.html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4)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
(5)费用支付请求权。
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
(6)保全质权的权利。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2、质权人的义务
(1)保管标的物。
(2)返还质物的义务——质权消灭时。
(四)对出质人的效力——出质人的权利
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2、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3、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
很多人都会进行财产的抵押,这个时候就是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分类,一般就是有动产抵押还有这个权利抵押,权利抵押,就是拿一些权利凭证来进行抵押,所以说在这个时候只需要根据抵押物来进行质押的分类。
二、商标权质押的登记部门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三、什么是商标权质押
商标所有人对所申请的商标具有商标权,也是对商标的专用权,现在商标所有权人可以对商标专用权通过质押进行贷款。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商标权质押的登记程序
1、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2、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式附后);
2)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3)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4)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6)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3、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3)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4)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4、申请人按本程序第四条规定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出质入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2)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3)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6、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
1)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2)登记后发现有属于本程序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3)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
8、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
申请变更登记或者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商标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将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方式,但必须明确自己是本商标的所有人且办理登记时需提交上文中提到的材料,材料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否则将会被撤销登记,现在还有很多人还不清楚关于商标权质押的相关内容及条例规定,小编建议到我们法居网的相关网站进行了解清楚。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大家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