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的工资表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正式员工一起结算。虽然临时工一般不与公司签订合同,但临时公务员享有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其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那临时工工资条怎么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1.工号、姓名(离职员工的工号原则上不再重复使用)。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2.部门信息:此处可以展开多列,包含分公司、一级部门、二级部门等信息。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3.职级信息:包含了员工的岗位名称、职位、职位类别、级别等信息。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4.固定薪酬信息:包括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非弹性薪酬信息。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5.保险信息:五险一金个人应缴纳部分。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6.特殊补贴信息:企业给予特定员工或岗位的其他固定补贴。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针对的是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单位是指的这样一种。劳务派遣工跟所谓的我们习惯称的临时工还不完全一样,因为他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他的在劳务派遣公司。而所谓的临时工的劳动关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单位,这两者是不一样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员工试用期限一般是多久?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职工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身体条件、受教育程度、实际工作能力等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保证职工队伍的素质。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同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也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单位日结临时工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日前我国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劳动合同法与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等,临时工是一种比较灵活的用工方式,为用工方与劳动者提供一定的便利。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5722.html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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