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单位开解约函违法吗,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单位开解约函违法吗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4159.html
单位开解约函是否违法,要依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而定,如果工伤治疗期间、女职工在三期内等情形解除的,就是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4159.html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4159.html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4159.html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4159.html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4159.html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4159.html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4159.html
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的区别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4159.html
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的区别: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4159.html
1.保密合同具有从属性,保密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4159.html
劳动合同是主合同,没有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也就不可能产生保密义务,当然也就不存在保密合同。保密只是劳动关系的一项内容。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4159.html
2.保密合同具有独立性,一般来说,从合同的效力是随着主合同效力的变化而变化的,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当然无效,主合同变更,从合同亦应做相应变更。但是保密合同却不同。劳动合同的无效和变更,并不影响保密合同的效力。这一点对于保密条款也同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4159.html
竞业协议可以写在保密协议里面吗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4159.html
用人单位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签订保密协议,并且在保密协议里面约定竞业限制。所以竞业限制可以写在保密协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14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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