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要去劳动局拿吗?这是许多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常问的问题。实际上,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在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那么,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的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去劳动局拿呢?
答案是不需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应当保留一份原件。如果需要证明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向用人单位索取。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予提供,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调取备案的劳动合同。此外,劳动合同备案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备案制度,不得私自修改或解除备案的劳动合同。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27966.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动合同,并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私自修改或解除备案的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27966.html 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ldjf/27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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