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房价不像以前一直是平衡的上升,有的时候房价一下就崩了,有的时候房价突然就涨了,那么如果说买方违约,合同解除房屋升值部分可以要求赔偿吗?
合同解除房屋升值部分可以要求赔偿吗
在正常的房屋买卖中,一般都会在所签定的购房合同上写明违约这一项,但是违约的形式有的时候可能让人意想不到,比如说,在双方签定了购房合同以后,但是房款还没全部结清,房子还没有过户的情况下,突然房子涨价了,所以房主后悔了不想卖房了。
如果说按照正常的情况下,一般在违约合同中会约定需要赔偿给对方二倍的定金款,而这个定金则是在合同签定之前由双方协商以后共同决定的,这也是为了避免后面有人违约而设定的,但是如果是像上面所说的话,就会出现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房子价格上涨,买房方会因为卖房方反悔的原因,可能面临着需要花更加高的费用去购买其他人的房子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对方违约拖延所致,那么这个时候是不是可以像违约的一方提出赔偿自己升值部分的房价呢?
如果说双方在合同中已经就这项签定过,也就是说,在双方所签定的合同中提到了这一项,并且已经做了约定的情况下,那么需要按合同中所写的做就可以了,如果说没有提到的话,一般情况下,只需要按照合同上所写,赔偿二倍的定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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