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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确权纠纷如何主张权利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fcjf/fwmm/15583.html
房屋利害关系人因房屋确权产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主张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二百三十五条【返还原物请求权】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fcjf/fwmm/15583.html
民法典规定刚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能过户吗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fcjf/fwmm/15583.html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登记后,不动产的所有人可以转让不动产,转让不动产时可以办理过户登记,也就是变更物权。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后,所有权人是可以办理过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fcjf/fwmm/15583.html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fcjf/fwmm/15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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