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于房屋产权的规定(判决可以直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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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小产权房有期限吗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fcjf/fwmm/11961.html

民法典规定,房屋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居住权的期限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fcjf/fwmm/11961.html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fcjf/fwmm/11961.html

(二)住宅的位置;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fcjf/fwmm/11961.html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fcjf/fwmm/11961.html

(四)居住权期限;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fcjf/fwmm/11961.html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fcjf/fwmm/11961.html

农村安置房可否转让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fcjf/fwmm/11961.html

农村安置房是在宅基地上兴建的,取得房产证后,可以转让房屋的,但需要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fcjf/fwmm/11961.html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fcjf/fwmm/11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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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2年12月16日 04: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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