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解读
1、刑事申诉的立案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刑事案件申诉的暂行规定》的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申诉后,均应登记,认真审阅。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刑事申诉,均应立卷。”这就说明,申诉权人提出申诉时,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对属于本院管辖的,都应采取文书形式立案。至于申诉立案得具备什么条件的问题,不应过于苛求。只要初步确认申诉人具备申诉主体资格,在法定期限内,具状提出一定理由。管辖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即应予以立案审查。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2、刑事申诉的审查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审查的内容应包括: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l)案件事实。弄清案件事实是审查申诉的首要任务。审查时,应调出原审案卷进行审查,对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提供的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并与案卷认定的事实相对照,以确定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明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如果发现了新事实,则要查明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为根据。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这是审查申诉的法律方面的重要内容。所谓适用法律,是指应以判处当时有效的法律为依据。一般不能依据新法律翻过去的老案。只有为纠正过去错误的法律而制定的相应的新法律,才能作为申诉审查和再审审理的依据。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3、审查结果的处理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事申诉进行审查后,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的,则说服、教育申诉人,使其服判息诉;对坚持无理申诉的,可以用书面通知驳回。并告之申诉人不能再行申诉。审查后,如果发现原判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审判的,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经再审后的案件。对再审改判无罪或免予刑事处分的当事人的善后工作,原来有工作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移交原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原来没有工作的,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善后处理工作,是党和国家取信于民,树立法律威 信,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认真做好。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二、刑事申诉的主体是谁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同于上诉,上诉是近亲属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上诉,但是对于申诉近亲属却有独立的申诉权,近亲属进行申诉时无需被告人的同意。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要注意的是,在提出申诉时,一定要有一份条理清楚,有理有据的申诉书,指出原案件中认定事实或法律适用方面的错误,方便办案人员对申诉进行审查,切不可将申诉走过场,一旦草草走到最高申诉机关,申诉被驳回后,即使真有冤情,再启动程序将很难。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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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事案件申诉的条件是什么?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第七条 对终审刑事裁判的申诉,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再审: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一)有审判时未收集到的或者未被采信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定罪量刑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二)主要证据不充分或者不具有证明力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三)原裁判的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撤销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四)据以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自相矛盾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xsss/518.html
(五)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或者违反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适用失效法律的;
(六)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七)量刑明显不当的;
(八)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正裁判的;
(九)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并导致枉法裁判的。
三、关于刑事申诉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五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第二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的申诉时效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在被告方无罪的情况下,原审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申诉的时间完全不受限制,假如启动了申诉程序,并且再审的结果是当事人不构成犯罪,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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