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是什么,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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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回避权是诉讼当事人享有的一项权利。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在诉讼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或勘验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当事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直接享有申请回避权,需要当事人的授权。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而不得办理该案件。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目的是防止徇私舞弊或发生偏见,以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2、申请回避的期限。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根据回避制度的立法宗旨,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诉讼阶段都可以提出回避申请。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例如,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在开庭的时候,审判长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当事人在知悉其权利后,可立即申请有关人员回避。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3、回避的审查与决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另外,参与侦查活动的记录人、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324.html
参与检查活动的书记员、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聘请或指派的翻译人员、鉴定人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参与审判活动的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检察委员会讨论检察长回避问题时,由副检察长主持,检察长不得参加。
审判委员会讨论院长回避问题时,由副院长主持,院长不得参加。
4、对驳回申请回避决定的复议。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流程是什么
速裁法庭审理案件的流程方案
(一):
速裁合议庭采取待分案制度民商事案件录入系统后暂分至承办法官系统,能够调解的案件承办法官按照法定程序结案。
方案
(二):
速裁合议庭采取登记待分案制度民商事案件录入系统后暂分至立案庭庭长系统,承办法官先接受纸质卷宗进行庭前调解和庭前准备,能够调解的案件由庭长将电子卷宗分至承办法官审判系统按照法定程序案。
方案
(三)、速裁合议庭采取预分案制度庭长按照专业化和结案快慢将立案窗口缴费后的纸质卷宗暂分由承办法官进行庭前调解和庭前准备工作。
对调解成功的案件退回庭长,由庭长将纸质卷宗退回立案窗口挂案号录入系统,录入系统后立案窗口将纸质卷宗连同电子卷宗分至速裁合议庭承办法官审判系统,承办法官按照法定程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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