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公司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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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录音是可以作为法律证据的。当事人在借钱时,有录音的,这个录音是合法形成的,可以作为法律的证据,人民法院会对该证据进行质证,录音证据能通过证据质证的,录音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不能通过证据质证环节的,录音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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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借钱录音是合法形成的,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使用。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录音是属于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当事人提供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提供的录音证据进行质证的,录音证据能通过质证环节的,该录音证据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录音证据所记载的内容就可以成为认定的事实,不能通过质证环节的,录音证据记载的内容就不可以作为事实来认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手机私自录音算证据吗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手机私自录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算证据。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录音证据是属于电子数据,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录音证据的真实性需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认证,只有通过真实性的认定,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录音证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4.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私采的视听资料也是证据。如果录音录制的过程没有侵犯了国家的、社会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就不会影响它的效力。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当事人提交的录音,经当庭播放,对方当事人对其真实性没有异议,因此属于无疑点的视听资料,而且有其他证据佐证,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证据的证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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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2年12月26日 23: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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