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的规定,对于民事案件,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因此,民事案件中,一般情况下证人都是需要出庭作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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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证人是不是一定要出庭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个人认为,具体个案中需根据证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另外,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打官司自己家人可以当证人吗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在法庭上自己的家人是可以作证的,只要是没有胜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无牵连的,都可以作为证人的,证人证言会在查证后在能作为有效证据。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是否有追偿权?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依照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保证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先后享有两项重要权利:一是抗辩权,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保证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二是追偿权,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在这两项权利的关系上,有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保证人在放弃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应否享有追偿权?《民法典》(2021.1.1生效)对此缺乏规定,学界观点也不统一,导致司法实践中常有意见分歧。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第一种意见认为,保证人在放弃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应当享有追偿权。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理由如下: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1、保证人的追偿权是独立于抗辩权之外的一项权利。《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九十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并未将追偿权的享有与抗辩权的行使相挂钩。保证人只要承担了保证责任,即应享有追偿权。若否定保证人在放弃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情况下的追偿权,一则于法无据;二则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甚至剥夺保证人的追偿权,对其不公平。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2、保证人放弃抗辩权,乃是对自己权利的自由处分,与债务人无涉,司法者不应干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3、保证人的追偿权是一种代位求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取代债权人的地位而行使债权人的原债权,实质上是债权人债权的法定转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3.html
①无论保证人是行使还是放弃抗辩权,其承担保证责任后,均可代债权人之位行使原债权。换言之,即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
第二种意见认为,保证人在放弃抗辩权而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不应享有追偿权。
理由如下:
1、学界通常把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无过错(或称无过失)列为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条件(或称成立要件)之一。
②保证人放弃抗辩权而径行承担保证责任,即属于有过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若有过错,则无追偿权。
2、保证人因放弃抗辩权而丧失追偿权,乃为自己的过错而负责,并无不公。
3、保证人放弃抗辩权后,若仍享有追偿权,则往往会损害债务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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