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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制执行其实很难执行到底是为什么
强制执行存在一定的难度。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可能性一:真的没钱,当然执行不到。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可能性二:有钱但转移了,执行中寻找比较难,而且要证明是故意隐匿转移也比较难。并且,虽然可以采用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来逼对方付钱,但如果对方真有精神疾病,那拘留所一般是不收的,结果也拘留不成,拘留所是公安管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可能性三:对方给执行法官打招呼,执行法官懒得去执行,不作为,就这么拖着。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前两种情况的话,一点办法都没有,属于现在流行的典型的执行障碍。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最后一种情况的话,建议去法院多问问,多盯着,再给人大、党委、上级法院领导写信,少抱怨,多说自己如何困难,请求帮助。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另外,申请执行人应当积极主动的给法院提供对方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比如房子、汽车、存款、债权等等)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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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院强制执行的常见措施有哪些?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356.html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48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5、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6、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
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如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居网律师。
看了以上内容对强制执行其实很难执行相关问题想必也了解一些了吧,法院强制执行的常见措施有哪些问题就先说到这里了,此问题简单点总结来说就是: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6、强制迁出房屋或土地。另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久能执行问题相信大家也想知晓,接着继续往下看吧。
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久能执行
在向法院申诉时,原告胜诉后,如被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那么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从法院判决执行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起。
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也就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该是在立案之日开始算起的6个月内执行完毕。如果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可视实际情况延长执行期限,同时报送本法院院长或者副院长批准。如果有需要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该在期限到之前5日内提出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第一步审查立案,当地法院在接到原告申请执行数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会审查该份申请执行数是否合理妥当。
第二步是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第三步是人民法院准备对被告人实行强制执行。
第四步是人民法院对未履行被告人实行强制执行。在实行强制执行当中执法人员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的证件和执行的根据;在法院对被告人执行结束后,应当对申请执行人有书面情况的通知。
法院强制执行常见的方法有查询并冻结以及划拨被申请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和信用社等机构调取有关被申请人在该单位存款情况。人民法院有权在案件进行诉讼的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进行时,对被执行人在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等的金融单位内的存款冻结,不得存取以及转移。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最多冻结6个月,如果要延长冻结时间的,告应在冻结到期前向所属银行等机构重新办理冻结手续,如果逾期未办理的,视作自动解除冻结。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常见办法还有扣留或者提取被告人的收入。扣留和提取是相辅相成的,扣留是指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的收入暂时扣下,留在单位里,不准其动用和转移这笔钱,敦促被执行人在期限内履行此义务,如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的,则可直接提取该笔收入。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还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告人的财产。查封是暂时性临时性的措施,人民法院在对被告人的财产贴上封条,那么任何人都不的转移该财产。拍卖只是法院通过公开,竞争的形式,以全场最高价来出售被执行人的财产。变卖财产是指被执行人财产强制卖出,把所得的款项当做清偿债务。人民法院可交由相关机构变卖,也可以直接变卖。以上就是法居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法居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针对以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多久能执行问题简单总结来说就是: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也就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该是在立案之日开始算起的6个月内执行完毕。如果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可视实际情况延长执行期限,同时报送本法院院长或者副院长批准。如果有需要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该在期限到之前5日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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