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由排除妨害纠纷的规定是: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消除危险是指物权人对有可能造成自己之物损害的设施的物权人请求其消除自己的危险。消除危险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之间,既有关联性又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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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由排除妨害纠纷的规定是什么?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1448.html
排除妨害纠纷,是指因为物权受到他人的现实妨害而引发以排除这种妨害为目的的纠纷。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236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1448.html
我们通常认为,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一般包含: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1448.html
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1448.html
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1448.html
3、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1448.html
而且妨碍的行为必须是一种现实的妨害,而不是一种将来发生的危险。消除危险是指物权人对有可能造成自己之物损害的设施的物权人请求其消除自己的危险。消除危险请求权与排除妨害请求权之间,既有关联性又有区别,从关联性的角度讲,消除危险是从排除妨害中派生出来的,二者都是因为相对人妨害物权的行为导致的。主要差异在于,排除妨害要求相对人积极地采取措施排除现实已经发生了的妨害;消除危险要求相对人积极地采取措施(作为)或者停止(不作为)某种行为以消除将来必然发生的妨害或损害。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1448.html
民事诉讼程序瑕疵的规定是什么?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1448.html
所谓诉讼行为瑕疵,是指没有按照程序法的规定实施的诉讼行为。因此可以说,诉讼行为瑕疵是与程序法固定相关的形式意义上的概念。所以,对诉讼行为是否存在瑕疵,人们考察的重点并不是审查行为的内容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而是审查行为的方式是否与法律的规定相符合。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1448.html
例如,当事人提出了某种申请,该申请行为是否存在瑕疵,不是看申请本身的内容是否有合理、合法的理由,而是审查申请是否在形式上符合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这样的区别,是为了将实体法上的行为与诉讼法上的行为区别开来,对待不同的行为分别适用不同的判断标准来判断。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1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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