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者个人如果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2602.html
对劳动能力鉴定不服怎么办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2602.html
单位或者个人如果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2602.html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2602.html
综合上述内容可知,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其救济途径是十分有限的,即只能申请再次鉴定。其理由是: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属于行政机关,其所作的鉴定结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另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与工伤职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就鉴定结论所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所以,也不能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来进行救济。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2602.html
工伤事故多久以后评残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2602.html
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做劳动能力的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2602.html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2602.html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2602.html 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2602.html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大家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