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建房施工侵权纠纷诉状的期限一般是三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如果是请求停止侵权行为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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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建房施工侵权纠纷诉状的期限是多久?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154.html
妨碍建房施工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154.html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致人损害纠纷怎么解决?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154.html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致人损害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的方式解决。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154.html
(一)必须是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施工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154.html
公共场所,是指公民共同的活动场所,如公共道路、广场、影视剧场、体育馆(场)、商店营业场所、集贸市场等。在公共场所施工,因行人较多,故危险性大,必须设置明显标志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道旁与公共道路相连,也是公共危险场所。通道指一般行人通过的地方,是公路之外的道路,亦为常人通行之处,也是公共危险场所。在道旁或通道上施工,施工人同样应负有较重的预防危害发生的义务。非在上述场所施工,如在野外,在商店仓库内施工,造成他人损害应按一般侵权行为处理。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154.html
(二)必须是从事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作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154.html
因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在施工现场存在造成他人跌落的危险,法律才作出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要求。如非属地面上下施工,或仅为地上,或仅为地下,其公共危险程度相对较低,发生损害,按一般侵权行为处理即可。而地面上下施工致人损害,属特别侵权行为,须按法律的特别规定处理。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154.html
(三)必须是没有设置明显标志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154.html
如果施工人已设置了明显的标志或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因受害人过失造成损害的,施工人不负责任。一般而言,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圈定施工现场、设横栏、挂红灯或按行业施工惯例设置其他标志或采取其他措施,如设专人指挥避开施工重地通行等。施工人必须尽到善良管理人的足够谨慎的注意义务,设置的标志或采取的措施必须达到足以防止事故发生的程度。其应达到的程度不仅一般正常行人、车辆足以识别并采取预防措施,而且应保证通行的盲人等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安全。凡未采取安全措施或设置明显标志或采取的措施、设置的标志没有达到预防损害发生的程度,因而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均应负赔偿责任。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并应承担刑事责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154.html
(四)必须造成他人损害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154.html
他人损害,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他人不包括施工单位的成员。施工单位的成员因安全措施不当、标志不明显受到损害,属劳动保险赔偿问题,非侵权行为责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154.html
(五)必须有因果关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154.html
即受害人的损害必须是因施工人设置标志不明显或没有设置标志,或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造成的。此种因果关系,为相当因果关系,即依社会公众的一般观念认为有因果关系为设定标准。如无因果关系,施工人不承担损害的赔偿责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154.html
(六)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154.html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并采取推定过错的方式。即受害人无须证明施工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只须证明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并造成损害即可。当然,这里的推定过错具有其特殊性,施工人不能以证明其主观上没有过错而主张免责,而只能以其设置了明显标志或采取了安全措施作为抗辩事由。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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