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里的债权是可以转让的。法院民事决书中确定的债权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民事权利,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22347.html
对于判决里的债权能否转让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22347.html
法院民事决书中确定的债权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民事权利,关于债权受让方是否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8条、第20条的规定,权利承受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执行,只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证明自己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承受人的,即符合受理执行案件的条件。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22347.html
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22347.html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转让债权。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22347.html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如经对方承诺,则成立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22347.html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22347.html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22347.html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22347.html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22347.html
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22347.html
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建议你直接本站,在线提问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智能匹配平台空闲律师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尽量说明大致情况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22347.html 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zqzw/22347.html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大家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