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假想防卫事前防卫区别在哪里,正当防卫的条件顺序: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假想防卫事前防卫区别在哪里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主要区别在于人主观意识上的错误。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一般的刑法理论认为事前防卫属于假想防卫(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的一种。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必须是真实的,而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结果造成损害的,称之为“假想防卫”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1、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且刑法规定为过失犯罪的,就按过失犯罪处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不承担刑事责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2、事前防卫。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事前防卫也称为事前加害,即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而进行的所谓防卫。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在不法侵害尚处于预备阶段和犯意表示阶段,行为人实施的防卫属于事前防卫。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事后防卫也称为事后加害,即在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进行的所谓防卫。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一)、具有如下特征: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3)行为人防卫行为造成了无辜者的损害。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二)、应负的刑事责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理。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责任比第一种轻一点;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9650.html
(3)主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不可能预见到,所采取的手段方法也无不当之处,应属于“意外事件”;
(4)行为人既是假想防卫,也是提前防卫,主观过错应属“故意”。
就上面的案例可以看出事前防卫有起因条件只是失去时间条件而已。
假想防卫则是失去了起因条件,没有起因条件就更不谈时间条件了。
正当防卫应该先有不法侵害存在,然后才有正在进行,才有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存在,才有确定防卫对象,才有就防卫对象进行防卫,最后才有控制必要限度的必要。
事前加害行为和假想防卫区别有哪些
事前防卫与假想防卫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
事前防卫。
事前防卫也称为事前加害,即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而进行的所谓防卫。
在不法侵害尚处于预备阶段和犯意表示阶段,行为人实施的防卫属于事前防卫。
事后防卫也称为事后加害,即在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进行的所谓防卫。
1、发生不法侵害的可能不同事前防卫与假想防卫不同,前者是指不法侵害行为虽然尚未发生,但不是不可能发生,防卫人只是提前进行防卫。
而后者是在根本没有发生也不可能发生不法侵害的情况下,主观臆想有不法侵害行为而实施防卫行为。
2、实施观念不同事前防卫,又称“过早防卫”。
是指对尚未开始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实施防卫。
防卫不适时的一种情况。
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它不是正当防卫行为。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3、发生行为判断不同不法侵害尚未开始,虽然有侵害的先兆,但是否会有实际的不法侵害发生尚难以确定,若允许进行防卫,可能会损害某些并不想实施不法侵害的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他人尚未着手实行不法侵害,行为人预先加以打击,属于“事先防卫”。
4、造成结果不同如果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当然也就不可能明知此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也就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
因此,不能把假想防卫的故意等同于犯罪故意。
事前防卫行为造成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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