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纯正单位犯罪罪名有哪些,单位犯罪的特点有哪些?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纯正单位犯罪罪名有哪些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纯正的单位犯罪,是指只能由单位实施而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的犯罪。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例如,刑法第389条规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本条规定的是单位受贿罪,本罪只能由单位实施,而不可能由自然人单独实施。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2、逃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单位;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3、扰乱市场秩序罪特殊主体的有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4、强迫职工劳动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5、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6、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具有罚没权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7、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在我国单位犯罪个人会判刑么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单位犯罪处罚原则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即对罚金的数额未作规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在两罚制中,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是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与罚金,主要是自由刑。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对个人判处自由刑的,又有以下两种情况: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1)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判处与个人犯罪相同刑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例如刑法第220条规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xsbh/12813.html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引者注)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这里所谓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就是指依照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2)在少数情况下,判处低于个人犯罪的刑罚。
例如个人犯受贿罪的,最重可以判处死刑,但根据刑法第387条规定: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见,在单位犯受贿罪的情况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的刑罚远轻于个人犯受贿罪的情况。
(二)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刑法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即只处罚自然人而不处罚单位。
例如刑法第396条规定: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但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
(三)单位犯罪的处罚适用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在多数情况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在少数情况下,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那么,如何认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呢
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规定: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受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应当注意的是,在单位犯罪中,对于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规定,对于司法机关在审理单位犯罪案件中正确地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在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中,还存在一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的问题。
在一个单位犯罪案件中,如果同时存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在一般情况下前者比后者的作用大,前者可以认定为主犯,后者可以认定为从犯。
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是当然的主犯与从犯关系。
有时不同职责的人对单位犯罪负有不同的责任,如果一定要区分主犯与从犯,则显得十分勉强。
对这种情况,2000年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规定:
“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
”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予区分。
当然,如果主从关系明显的,仍应区分。
单位犯罪只对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判刑,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追究员工的刑事责任的。
在多数情况下,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在少数情况下,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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