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律援助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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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案件法律援助的结案日是什么时候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96.html

根据我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诉讼案件法律援助的结案日是法律援助人员收到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之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法律援助人员应当自法律援助案件结案之日起30日内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立卷材料。诉讼案件以法律援助人员收到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之日为结案日。仲裁案件或者行政复议案件以法律援助人员收到仲裁裁决书、行政复议决定书原件或者复印件之日为结案日;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96.html

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受援人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调解协议之日为结案日;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96.html

无相关文书的,以义务人开始履行义务之日为结案日。法律援助机构终止法律援助的,以法律援助人员所属单位收到终止法律援助决定函之日为结案日。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96.html

法院对出庭应诉负责人身份审查,认为不符合条件怎么办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96.html

1、人民法院应当对出庭应诉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条件,可以补正的,应当告知行政机关予以补正;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96.html

不能补正或者补正可能影响正常开庭的,视为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96.html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应当于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交出庭应诉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当载明该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基本信息,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人民法院应当对出庭应诉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条件,可以补正的,应当告知行政机关予以补正;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96.html

不能补正或者补正可能影响正常开庭的,视为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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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2年12月27日 19: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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