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催告的除权判决,什么叫公示催告的除权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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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中的除权判决就是在公示催告届满后,无利害关系人申报宣告的判决情况,法院是需要根据实际的公示催告内容以及有关事项的处理和认定来进行合法的办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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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中的除权判决是什么意思?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25.html

公示催告中的除权判决,即宣告票据公示催告中的除权判无效的判决。是指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时,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所作出的宣告已丧失的票据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必须根据公示催告申请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作出除权判决。除权判决不确认票据关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只判决票据无效的问题。申请人应当在申报权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作出除权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25.html

经申请人自申报权利的期间届满次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认为符合条件的,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的条件,是否具备作出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的条件,宣告票据无效。除权判决应当公告,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并通知票据支付人。除权判决一旦作出并公告,票据权利即与票据本身相分离。对于除权判决,利害关系人不得提出上诉,也不得提出再审之诉。所以当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了相应的补救性程序,即在除权判决作出后,其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票据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25.html

法律规定公告期满是什么时候?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25.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25.html

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25.html

清算通知与清算公告、债权登记的时限及要求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25.html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25.html

2、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核定债权后,应当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债权人。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25.html

3、书面通知和清算公告应包括企业名称、住址、清算原因、清算开始日期、申报债权的期限、清算组的组成、通讯地址及其他应予通知和公告的内容。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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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2年12月27日 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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