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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财产的保全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1.html
期限《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期限作了全面修订,表现为: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1.html
(一)保全期限均有延长,将存款冻结期限从六个月修订为一年,将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从一年修订为二年,将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从二年修订为三年,与审理期限基本相匹配。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1.html
(二)取消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使得第一次保全期限与续行保全期限的规定保持了一致,避免了执法尺度的不统一。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1.html
(三)明确了审理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期限。《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1.html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办理。”该条规定被放在“保全”一章中,这就清晰地告诉大家,审理程序中有关财产保全的期限,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来确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1.html
(四)若申请人的起诉或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而财产保全尚未到期的,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由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可见,《民诉法新司法解释》从审理程序到执行程序,从第一次保全到以后的结行保全,再到保全的解除,对财产保全期限作了全面、清晰、合理的规定,有利于统一大家的认识,也有利于司法实务操作。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1.html
诉状提交后能不能追加诉求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1.html
原告方在提交诉状以后是可以追加诉讼请求的,但必须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44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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