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民事起诉条件如何处理,民事诉讼被告适格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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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中被告不适格的做法司法实践和理论一直都存在一定的争议,但是对于原告不适格的情况,法院可以驳回原告的诉求,不予受理,如果是已经立案的,法院仍然可以依法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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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被告不适格需要怎么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0697.html

原告主体不适格,其即不具备提起该诉讼的权利,也即不享有程序法意义上的诉权,因而法院应当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已经立案的,则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对于被告主体不适格的,法院该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及理论界都存在争议。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0697.html

由于《民事诉讼法》对因原告所诉主体错误导致被告不适格应否承担责任没有明确规定,本案一经媒体披露,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为此,有关专家分析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产生了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原告不构成侵权责任,应当驳回被告的诉讼请求。其理由是:任何人只要认为对方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与对方发生争执,都有权以原告的身份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存在错误的问题。起诉的人或应诉的人是不是适格当事人,有的需要在诉讼进行中,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才能够查清楚,在没有查清楚以前诉讼程序照样进行,事实上已经承认他是当事人。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0697.html

被告不适格民诉的主体怎么办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0697.html

司法时间和理论对于这一问题仍然存在争议。原告主体不适格,其即不具备提起该诉讼的权利,也即不享有程序法意义上的诉权,因而法院应当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已经立案的,则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0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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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诉讼标的的民事权利或者法律关系存在与否,在谁与谁之间予以解决才恰当或者有意义,这就是当事人适格问题。被告不适格,是指被告对于原告起诉的诉讼标的或者法律关系,不具有应诉的权能。通俗的讲,被告不适格,即被告的主体资格不适格,也即被告是被原告错误起诉,即被告与原告没有争议,也没有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0697.html

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也有当事人适格问题的内容,但是却未深入研究,应该说,当事人适格问题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法》中所共同面临的司法实践问题。根据该规则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必须是与案件具有真正利害关系的人,有真正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是指对所提起的诉讼具有实体法上的利害关系。而在民事诉讼中,常常出现原告因法律关系理解错误、事实关系认识不清或者出于某些不正当目的,将不应当作为本案被告的非真正利害关系人作为被告人起诉,必然引起被告不适格问题,造成因原告所诉主体错误而使无辜的被告人遭受讼累的情况,这使无辜的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应有的侵害。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szc/106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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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2年12月12日 13: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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