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在高空坠物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起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物业没有尽到职责,没有对高空坠物事件做出预防措施的,一旦发生这样事件,物业要承担连带责任。当然,小区物业在工作中安全保障工作到位的,则不用承担高空坠物责任。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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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在高空坠物需要承担责任吗?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单位,负有及时排除故障的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在未尽到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造成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使他人损害的,法院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指的是无过错原则。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以“乃是在于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为基本思想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因此,由上可以看出,如果高空坠物伤人,应该是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物业怎样防控高空坠物?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物业服务对辖区内的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保护的责任,预防高空坠物是物业服务的日常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高空坠物包括人为因素与非人为因素,非人为因素是可以在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采取的措施予以预防和消除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1、对非人为造成的高空坠物的预防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1)开展建筑附着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对公共场地和公共设施设备、窗户及玻璃、小区户外广告牌和空调主机等户外附着物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挨家挨户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并登记在册。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2)台风期间,告知居民住户关好门窗,搬掉阳台边的花盆,防止高空坠物。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3)对于物业服务公司针对高空坠物所做的工作,进行记录与登记,作为物业服务公司工作证据。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23688.html
2、预防人为高空抛物的应对措施
而人为因素,不是管理处没尽到责任,也不是管理处所能预见,并采取措施彻底制止杜绝的。物业公司只有采取预防为主,与居委会、派出所等部门相互配合,从宣传入手,长期经常性宣传,发动群众监督,对于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个别人员,与治安机关联合采集证据,予以处罚,因此防止高空坠物,预防是关键。
对于以上内容希望可以给到大家参考。虽然现在法律行业律师有很多,但是大家在选择律师时,还是要仔细考量,尽量选择口碑、专业性强的律师进行委托,做到真正的省心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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