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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消法赔偿规定1000元怎么说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没有关于1000元的赔偿规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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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消费者维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根据以上规定,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起诉,应该在发现自已权利受到侵害一年内提出,如超过一年,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消费维权投诉时效: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1、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诉的时效。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规定:“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2、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效。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租金被延付或者拒付、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诉讼时效为一年。如果过了五年再来申诉或者诉讼,已经丧失了法律赋予的权利。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3、“三包”(即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时效。其中有7天、15天、30天、90天几个时效规定,消费者应当熟记。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1>商品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照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2>商品自销售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注意:退货时机已过。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shpc/1034.html
<3>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时,由于修理者自身的原因使修理期超过了30日的,由修理者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修理者修理的产品要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4>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时,因生产者未提供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移动电话超过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5>“三包”有效期:
Α《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除收录机、吸排油烟机主机为半年外,电视机、自行车、录像机、空调等16种商品主机的“三包”期为1年,主要部件分别为1——3年。
Β《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除电池、外接有线耳机分别为6个月、3个月外,主机和其他配件的“三包”期为1年。
C《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除无绳电话充电电池为半年外,整机和功能装置的其他部件的“三包”期为1年。
看了以上内容对新消法赔偿规定1000元相关问题想必也了解一些了吧,消费者维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问题就先说到这里了,此问题简单点总结来说就是:《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商品质量不合格、租金被延付或者拒付、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诉讼时效为一年。如果过了五年再来申诉或者诉讼,已经丧失了法律赋予的权利。另外消费者权益受损向谁索赔问题相信大家也想知晓,接着继续往下看吧。
三、消费者权益受损向谁索赔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产品瑕疵责任,诉讼时效为1年)
2、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产品缺陷责任,诉讼时效2年,最长不超过首次交付最初消费者10年期间)
3、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4、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5、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6、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不提供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以上消费者权益受损向谁索赔问题简单总结来说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我们知道在不同的情况下,消费者索赔的对象是不同的,而我们经常都是直接向经营者或销售者进行索赔。毕竟要是向生产者追究侵权责任的话,是比较困难的。要是你遇到了这方面的纠纷而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的话,可以委托我们法居网网站的专业律师帮助你。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大家参考,在实际法律问题中,案件情况不同,具有特殊性,为了有效解决您的问题,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律师解释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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