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诉讼费怎么收
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夫妻二人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的,需要缴纳的诉讼费为50元至300元不等。如果诉讼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需要根据财产数额另行缴纳诉讼费: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1、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需要缴纳;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2、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需要注意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由原告缴纳,一般是原告在立案a时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法律依据: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二、离婚案子律师费怎么算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5000元。有财产纠纷的,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可以与律师确定。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五百元到一千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上海,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却能达到一万。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上海打婚姻官司收费的中等价位一般在五千元左右。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法律依据: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lihun/699.html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根据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是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二是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三是当事人在诉讼中不论是增加或是减少诉讼主张的,法院最终均是按照确定的财产范围来收取当事人的诉讼费用。
三、最新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民法典》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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