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执行通常以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方式结案。
探望权执行以什么方式结案
探望权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会因具体情况而异。一般来说,如果被执行人按照判决或裁定的要求,配合申请执行人顺利实现了探望权,那么案件可以以执行完毕的方式结案。执行完毕意味着申请执行人的探望权得到了切实保障,达到了执行的目的。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36815.html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情况。比如,被执行人可能会故意躲避、阻挠申请执行人行使探望权,导致执行工作一时难以推进。此时,如果经过执行法院的努力,仍然无法实现探望权,且申请执行人也同意或经法院释明后理解了这种现实困难,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探望权的彻底丧失,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条件或有新的情况出现,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36815.html
此外,还有可能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结案方式的不同。比如,双方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探望权要求,或者双方协商出了更符合实际情况的探望安排,经法院确认后也可以依据相关规定结案。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36815.html
总之,探望权执行的结案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执行进展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以确保探望权能够得到合理保障和实现。同时,执行法院也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36815.html
法律依据: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36815.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36815.html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36815.html 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36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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