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行为无效和收养不成立是有区别的。收养不成立主要是指收养欠缺法定的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而收养行为无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收养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收养行为无效和收养不成立有什么区别吗
收养不成立,往往是在收养关系建立的过程中,未能满足某些必要条件。比如实质要件方面,收养人或送养人不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差距不符合规定等;形式要件方面,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等。这种情况下,收养关系从一开始就没有真正形成。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35949.html
收养行为无效则是在收养关系已经表面上成立之后,经审查发现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从而导致其效力被否定。例如,收养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违反了法律关于收养的禁止性规定。一旦认定收养行为无效,就意味着该收养关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35949.html
从法律后果来看,收养不成立,双方之间不产生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收养行为无效,同样也不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但可能涉及到对已经发生的行为进行清理和纠正,比如返还财物等。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35949.html
在实践中,准确区分收养行为无效和收养不成立非常重要,这涉及到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准确界定和法律适用。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来综合判断和认定。不同的情况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和处理方式,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35949.html
法律依据: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35949.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35949.html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35949.html 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35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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