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民法典中民政离婚财产分割能否撤销,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民法典中民政离婚财产分割能否撤销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17946.html
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果是基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签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17946.html
民法典离婚一方净身出户时存在债务怎么处理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17946.html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17946.html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17946.html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17946.html
民法典执行中被执行人必须重新分割财产吗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17946.html
民法典对执行中被执行人是不是一定要重新分割财产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没有规定被执行人需要分割财产。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yjt/17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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