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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中买卖双方是谁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行纪合同里并没有买卖双方,行纪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人从事贸易活动,并将该贸易活动的利益移转给该他方,而他方支付约定报酬的合同。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行纪合同又称“信托合同”。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行纪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办理购销、寄售等事务并收取酬金的协议。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1)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间接代理制度中,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有时可以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合同效力,由被代理人,即委托人享有权利、负担义务。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2)行纪合同关系中,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除非有特别约定,由行纪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间接代理制度中,类似情形,经由间接代理人,即受托人披露义务的行使,被代理人,即委托人有介入权,可基于介入权的行使,直接要求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3)行纪合同关系中,委托人不履行义务致使第三人受到损害的,除非有特别约定,由行纪人对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间接代理制度中,类似情形,经由间接代理人,即受托人披露义务的行使,第三人有权选择被代理人,即委托人来主张损害的赔偿,也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行纪合同是否属于间接代理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并不是,这两种的主要区别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第一,主体不同。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在间接代理合同中,法律对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规定,只要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可以成为代理人。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主体资格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才可以成为行纪人。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第二,是否可以行使介入权、选择权不同。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在间接代理中,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合同直接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而如果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此时可以行使介入权,主张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当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可以行使选择权,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文章源自法居网法居网-https://laws.77shw.com/htjf/20589.html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如果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则可以通过受托人的披露而使得委托人行使介入权,第三人行使选择权。
而行纪关系由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组成,合同应当分别履行。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导致委托人的利益受损害,行纪人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第三人即使知道委托人是谁,也不能越过行纪人而直接与委托人发生法律关系。
第三,定性不同。
行纪合同是有偿的,行纪人都是专门从事行纪业务的经纪人,其所从事的业务一般仅为商事活动。
而在间接代理中,代理人没有主体资格的限制,其代理的范围不仅包括商事或外贸代理,而且包括一般的民事活动,既可能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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